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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做好供排水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工作的通知

责任编辑:水务集团    文章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9-01-03 10:37:00

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室:
       为了确保集团公司对各类供排水重大突发事件能够及时知悉、指导应对、妥善处置,掌握对外信息发布的主动权,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和负面影响,现就进一步做好供排水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工作做如下通知:
     一、报告范围
        1.直径400毫米及以上供排水主管道和重要附属设施出现故障,对城市交通和环境卫生造成较大影响的。
        2.区域性停水超过3小时或用水高峰期停水的。
        3.供排水生产设备设施发生故障无法保证正常生产的。污水厂关键设备设施发生故障造成出水水质波动的。
        4.市区世昌大道、菊花顶路、宫松岭路、文化路、东山路、北山路、新威路、青岛路、海滨路等主干道沿途供排水管道设施出现较大问题的。
        5.全市重要活动、会议期间,会场、活动承办宾馆等周边、沿途供排水出现较大问题的。
        6.水源地、净水厂进出水和管网水质发生较大事故;污水厂进出水、河道、近海等水质出现较大异常的。
        7.社会上出现对集团公司影响较大的负面报道和舆论的。
        8.其他重大突发事件。
        出现以上情形,各责任单位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有力有序应对,主要负责人要靠前指挥,精心组织,切实搞好应急处置,出现第1、4、5条情形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需第一时间到场。发生停水事件时,有关供水单位应采取短信等形式让受影响用户及时知情、做好应对,必要时提供送水服务。
     二、报告程序
        原则上实行逐级上报,特殊紧急情况下也可越级上报。
        1.属于客户服务中心接到用户反映的,客户服务中心应第一时间转单给相关单位处置,责任单位落实、确认后第一时间按规定程序将相关情况报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并报集团公司办公室、客户服务中心。责任单位负责将有关情况上报集团公司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再视情况报主要领导。
        2.属于各责任单位自己发现的,责任单位应第一时间报分管领导、集团公司办公室、客户服务中心,由分管领导视情况报主要领导。
        3.信息首次报送后,责任单位应及时跟踪掌握事件动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三、报告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造成的影响及范围、发生的原因、采取的措施、现场负责人、发展趋势、计划处结时间等。
     四、报告形式
       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应通过电话形式报告,30分钟内再根据要求通过电子邮件、书面或当面汇报等形式补报。
       供排水重大突发事件处理,关系的是城市供排水安全,考验的是公司上下的应急能力与水平,体现的是威海水务的对外形象。事件能否得到妥善处置,时机的把握极为重要。各单位、各部室务必要强化责任担当,强化时间和效率观念,强化应急能力,快捷高效地做好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工作,避免迟报、瞒报、漏报、泄密等问题发生,确保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置。对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工作,集团公司将纳入日常考核,对因工作不到位而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问责追责。

       附件:重大突发事件报告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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